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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公室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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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公室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

2. 专职物价员分工负责所管辖科室的物价监督检查工作。要经常深入科室,每周至少两次,会同兼职物价员一起检查收费情况,与科室有关人员研究讨论,及时纠正不合理收费行为,并提出我们的建议,使科室收费更加合理。最后将调查情况及改进意见以书面形式每月底 29 —— 30 日(遇节假日向后推迟)向本科室领导汇报。

3. 对新增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和需调整的项目及时组织成本核算,拟订收费标准,按申报程序上报市物价局或卫生局微机处。

4. 每人每月检查所负责收费科室病历 20 份以上,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将检查结果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向本科室领导汇报。

5. 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物价进行监督检查。

6. 对各种人民来信、来访,认真查实处理,做好登记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 严格遵守物价报表“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准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 遇有变价项目及时在计算机系统中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

9. 协助药剂科加强对药品价格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

10. 按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每周对有关科室的标价牌、价格触膜屏、滚动屏进行检查。

物价办公室电话: 67098255